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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包括)

suetone 2024-02-12 12浏览 0评论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两种常见的会计处理方法,用于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和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包括投资成本、投资收益和投资账面价值等方面。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包括) 第1张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是一种常见的会计处理方法,根据这种方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是指企业购买或投资其他企业股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这包括直接支付的现金、以股票或其他资产方式支付的价值以及为了取得股权而支付的相关费用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要求将这些支付的金额作为投资成本予以核算。

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相比,权益法是另一种常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按照权益法,企业在投资其他企业的股权时,会将其投资金额记在资产负债表中,形成一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该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企业的盈利情况而增减,投资企业将按照自己所持股权比例,分享被投资企业的盈利或亏损。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中,除了投资成本和投资账面价值外,还包括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企业从长期股权投资中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分配等经济利益。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该将投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以反映投资的经济效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还包括投资减值准备的处理。当投资企业的价值出现持续性损失时,投资企业需要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投资减值准备,以保证投资的真实价值反映。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会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反映投资的实际价值变动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包括投资成本、投资收益、投资账面价值和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两种常见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以准确反映投资的成本和价值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范围

简答说:成本法核算持股大于50%,或者小于20%的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持股小于或等于50%,且大于或等于20%的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概念区别,以及账务处理的区别。

----看看下面这个你就懂了----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 成本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 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 投资单位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不作账务处理。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净利润是在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前还是接受投资后实现的。 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单位取得投资时应该将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所享份额(按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份额)进行比较,如果前者大于后者,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账面价值(即以取得的成本作为初始账面价值),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账面价值(即以所享份额的公允价值作为它的初始价值,将二者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四、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二)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五、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 (二)股权持有期间,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如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企业应按应事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如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则应作相反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记至零为限。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六、小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七、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哪些内容?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 (1)共同控制;(2)重大影响。 两种方法的比较: 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 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的适用范围是?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中规定了长期股权投资适用的类型,对于以下4种类型的权益性投资,企业在采用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时,符合第一和第四两种类型的权益性投资,企业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反之就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一,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第二,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第三,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第四,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简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适用条件

你好,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解析:我们知道,长期股权投资有四种形式,1、控制(即企业合并形成的控制,可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2、合营(即共同控制,任一方都不能控制企业);3、联营(即对投资企业有重大影响),4、小份额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没有以上的影响,并且股权或股票在市场上没有公允价值,以上四种中,2、3两种用权益法核算,而1、4两种用成本法核算。 以上的解析就是权益法与成本法核算的适用条件与范围。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是?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又称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投资)、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一)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二)投资方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提示1】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 即,共同控制合营安排的参与方组合是唯一的。 【提示2】仅享有保护性权利的参与方不享有共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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